新华网杭州4月25日电(记者 方益波) 记者从25日在浙江宁波开幕的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座谈会上获悉,中国正在加大力度,改革完善法官遴选制度,进一步推进法官“职业化”。 会议透露,在即将出台的《法官遴选办法(试行)》中规定,各级法院法官出现缺额,可以从本院符合法官任职条件的人员中选任,或者从下级人民法院优秀法官中擢拔,也可以面向社会上符合法官任职条件的人员公开招选。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李克在会议上指出,法官职业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法官队伍建设的必然选择。经过5年实践,法官职业化建设已经由局部突破进入了全面推进的关键时期。 据悉,这次会议将讨论修改《关于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实行分类管理的若干意见》、《法官遴选办法(试行)》和《法官职务序列设置办法》等文件,对建立法官员额制度、遴选制度、职务序列、助理制度和书记员管理制度作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 李克说,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研究建立法官员额制度。将根据管辖级别、管辖地域、案件数量、保障条件等因素,兼顾历史因素和现实需要以及发展空间的考虑,制定各级人民法院法官员额比例方案;同时,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遵循审判工作规律和法官职业特点,还在研究制定法官职务序列问题,科学设置法官职务层次,尽力增进法官职业尊荣,提升法官职业地位。 李克表示,根据对试点经验的总结,中国还将全面推行法官助理制度,把审判活动中事务性、程序性工作分解出来,交给助理去完成,让数量有限的法官得到一定程度的解脱,集中精力和时间专心于审判,弥补法官不够的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