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内新闻) 江西规定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2008-10-2 4:36:17
本报讯 记者罗德斌报道:近日,省人事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明确带薪年休假实施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各地各单位在年休假操作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通知规定,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在本年度可不超过三段分段安排;参加有组织的休假活动时间,除另有规定外应计算为本人当年年休假时间;参加在职脱产集中面授学习的时间,也应计入本人的年休假时间;单位新进人员只要有工作经历,可以享受相应的年休假。 通知还对年休假时间如何计算、年休假工资报酬如何计算、驻外人员如何休年休假、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支付如何报批等问题予以了明确。 敬请注意: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
论坛热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