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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郑州市区禁鸣范围扩大 禁区内鸣喇叭罚款200元
2008-10-1 2:46:38
新华网郑州9月30日电(记者李丽静)河南省郑州市决定,从10月1日起,扩大机动车在市区内禁止鸣喇叭区域。在禁鸣区内随意鸣喇叭,将被处以200元的罚款。 郑州是全国较早实行“禁鸣”且取得很好成效的城市。1998年10月,郑州市人民政府就下发禁鸣通告:在市区北环道以南、西环道以东、107国道(现中州大道)以西(不含以上各路)、航海路以北(含航海路)的区域内,机动车禁止鸣喇叭。 郑州市规定,从今年10月1日起,扩大机动车在市区内禁止鸣喇叭区域。市区连霍高速以南、西四环路以东、107国道以西、南四环路以北(均不含以上道路)的区域内,包括单位院内和居民区,全天24小时禁止鸣喇叭,或吹哨、摇铃、使用提示音响等方式变相鸣喇叭。在禁鸣区内随意鸣喇叭,将被处以200元的罚款;不按规定安装禁鸣开关或拆除喇叭的公务车,警方不予年检;交警将配备录像机、录音机上岗,收集乱鸣喇叭的证据。对鸣喇叭又拒不承认者,只要现场有两个以上的群众和交通协管员指认,交警就可以进行处罚。 敬请注意: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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