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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新闻) “机要费”案:检方再度以被告身份传唤陈水扁
2008-9-3 7:27:19
新华网消息 据台媒“中央社”报道,台特侦组侦办“机要费”案,今天(3日)再度以被告身份传唤陈水扁到案说明“机要费”的支领状况。陈水扁于上午8时40分走出台北市信义路宝徕花园广场住处,9时30分进入特侦组。面对媒体询问,陈水扁不愿回答任何问题。 特侦组原本于8月30日传唤陈水扁到案,不过,由于“台湾社”等团体当天举办游行及不明意图人士对外释放相关消息,特侦组取消原定日期,将庭期改在今天上午9时30分。 特侦组于7月24日、8月12日两度因“机要费”案传唤陈水扁到案。方案小组当时曾指出,陈水扁两次应讯时,引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为例,强调“机要费”性质与“特别费”相同,是“特别的特别费”,并强调自己在本案没有贪渎的主观犯意,也没有客观上贪渎的犯行。 方案小组表示,陈水扁曾向检察官表示,还有对他有利的“机密事证”过去从未对前查黑中心检察官陈瑞仁提出,他考虑将数据交给特侦组。而截至当前为止,特侦组尚未收到陈水扁或委任律师提出所谓的“机密事证”。 另据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已发出传票要求吴淑珍19日上午9时30分出庭。“机要费”案审理至今,吴淑珍称病请假16次,如果她这次如期应讯,距离上次出庭已相隔64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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