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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新闻) 台当局决定离岛县市长纳入县市长赴大陆规范
2008-9-1 2:16:17
台湾当局“内政部”与“陆委会”等相关部门日前决议,将离岛县市长一并纳入县市长赴大陆考察办法规范范围。未来离岛县市长前往大陆参访,也须提报并公开考察计划,回台一个月内须缴交考察报告。 据“中央社”报道,台“陆委会”官员透露,七月三日“陆委会”邀集台当局相关部门决议放宽县市首长赴大陆活动办法,规定只要与推广县市发展业务相关活动有关,各县市“首长”都得以申请前往大陆,不再受限于“国际组织的国际活动”。七月四日首班两岸周末包机起飞时,就有包括台中市长胡志强在内的多位县市首长前往大陆推广业务。 台官员表示,该次会商除了放宽县市“首长”赴大陆参访的规定外,也讨论是否由“移民署”建制公开资讯专区,将县市“首长”赴大陆的相关活动内容、计划与报告公告在网站上,供民众查阅。 八月中旬,台“陆委会”再邀集相关部门讨论设立信息专区的后续,会中决定,未来县市“首长”前往大陆参访前,必须将申请案含考察计划公布在“移民署”网站。回台后一个月内,必须将考察报告送交“研考会”,并公布在“研考会”网站上。 会中同时决议,金门、马祖、澎湖等离岛地区县市“首长“也一并适用这项办法,适用日期并回溯到七月三日。 敬请注意: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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