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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新闻) 台湾改“中文”为“华语”“汉字”
2008-2-14 10:13:22
台湾教育部在修定中小学的课程纲要中,将台湾使用的繁体中文统一称为汉字,并将中文统一称为华语文。
虽然中文将改称“华语文”,不过目前在台湾小学的“国语课”以及中学的“国文课”,仍将维持原有的称谓,而不会改称华语文课。 这些课程除了名称不变外,新修定的课程纲要未改变其课程结构与上课时数,但对目前占初中教科书比例较大的文言文,则订出了渐进方式且不超过35%的原则。 除了语文的称谓改变外,在新的课纲中原称“中华文化”将改称为“本国文化”;原称“乡土语言”则将改称为“本土语言”。 “非去中国化” 国语文研修小组召集人陈万益表示,国语文相关的用语过去很不一致,为避免混淆,才会将其改为一致的称法,与去中国化无关。 过去台湾曾长期将中文字统一称为“国字”,中文则称为“国语”;但随着多元文化与本土意识兴起,对这些语文的称谓有更多的不同的称法。 以中国大陆所称的普通话为例,近年台湾来有不少人将其称为北京话;而过去仅以普通话为限的国语,近年来也加入了闽南语,客语,以及原住民语等语言。 陈万益说,目前台湾许多用语混淆,这有待未来教育部的国语推行委员会,以及立法中的“语言平等法”厘清。 他表示,这次用语的修订是给编教科书的人看,虽然书商所编的中小学课本可能会与课纲采取一致用法,但不会规范到语文外的教科书。 课纲审查委员林丽纯则表示,中文指的是中国地区使用的文字,但现在中国大陆已改用简体字,因此将台湾使用的繁体中文改称为汉字。 台湾过去除了将普通话称为国语外,也将中国传统的水墨画,统传音乐,以及京剧等统一称为“国画”“国乐”“国剧”;但近年来这些称法已不再统一。 敬请注意: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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