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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新闻) 伦敦警察厅因误杀巴西青年被判有罪
2007-11-2 18:03:52
英国最高法院裁决:伦敦警察厅因在2005年误杀一名巴西青年被判有罪,但实际枪杀这名青年的警察却没有被判有罪。 2005年7月22日,伦敦警察在地铁内把巴西青年梅内泽斯误以为是一名准备袭击的恐怖分子,并开了七枪将他打死。 法庭裁决罚款伦敦警察厅17万5千英镑,并令其负担38万5千英镑的诉讼费用。 最高法院说,主持枪杀梅内泽斯行动的迪克警长"不负任何个人刑事责任"。 但检控官指责现已升任为伦敦警察厅助理副厅长的迪克未能控制手下。
梅内泽斯头部被打入7颗子弹
虽然最高法院判决伦敦警察厅有罪,但是伦敦警察厅厅长伊恩·布莱尔在法庭外表示他不会因此辞职。 辞职呼声 自由民主党内政事务发言人说:"法庭作出有罪裁决,布莱尔厅长就必须为伦敦警察厅承担责任,并引咎辞职。" 反对党保守党影子内政大臣戴维斯也说,布莱尔再继续担任厅长"已不再合适。" 但是英国政府内政达成史密斯女士说,她完全信任并坚决支持布莱尔厅长。 大伦敦市长利文斯通说,法庭有罪的裁决将使警察在未来保护首都免收恐怖袭击的工作更加困难。 敬请注意: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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